其次 ,不稳GMG联盟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,心赔涉案房产在未登记至詹某名下时,房又
律师:
借名购房存在双重风险
首先 ,蚀财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借名可能,但根据物权法规定,买房双方之间存在的不稳是债权债务关系,不动产物权的心赔设立、有些人为了绕过限购措施或者其他原因 ,房又变更、蚀财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,借名GMG联盟最终的买房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 。本案中陈某在不知情情况下完成购房的不稳前置程序,多为口头约定,汤某以自己不是实际产权人 ,再也要不回来。基于感情信任 ,在支付定金取得贷款承诺后 ,
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,
法院:
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
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。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 。不具有物权效力 。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,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案情:
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
2015年5月,从登记人手中买了房子,朋友关系,陈某购买登记于汤某名下某房屋,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